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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长江新村20号楼101户、202户房产招租公告
2026-09-21 10:45:36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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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长江新村

20号楼101户、202户房产招租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通过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以公开招租的方式选择并确定我公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新村20号楼101户、202户房产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为申请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租房产基本情况

1.房产位置

房产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新村20号楼101户、202户

2.房产概况

(1)建筑面积:共计150.42 平方米(其中101建筑户面积63.49平方米,202户建筑面积86.93平方米);

(2)房屋结构:砖混结构,建成年代1985年。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当前为在租状态;

(3)产权情况:无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招租方拥有完全出租权。

二、房产用途及限制

1.允许用途

居住、办公或经营,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2.禁止用途

(1)严禁用于生产加工、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环境、产生噪音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

(2)严禁改变房产主体结构及用途,严禁违法违规经营。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一次性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可根据承租方需求协商确定。

四、承租条件

优先考虑法人单位和社团组织。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身份证,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

五、租金底价

1.年租金底价为18000.00元;

2.租赁保证金:为保障租赁期间房产及设施完好、费用结清,承租方需缴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情况的,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租金收缴办法

租赁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租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租赁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每年计租起始日,租金至少半年付。

七、安全管理要求

承租人确定后,须与我公司签订《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协议》,其中约定承租人为房屋的实际使用和控制者,是租赁期间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产生的全部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责任。

八、申请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 日起至2026年9月30 日(北京时间8:30至17:00)

2.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3.报名方式:申请人报名时先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7554146517@163.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回复相关信息。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邮箱(自然人需逐页签字按手印)。公告截止日前未递交报名资料者,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现场提交报价资料。

九、报价单分数及密封要求

报价单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密封处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按手印)。

十、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30 日 17时00分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杭州支路3号青岛第一市政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部4楼会议室。

注:报价单需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招租人: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鑫山

联系电话:1755414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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