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务区停车楼价值评估项目
询价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通过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并确定我公司中央商务区停车楼价值评估项目服务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为申请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央商务区停车楼价值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2.1针对中央商务区停车楼价值评估项目 ,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价值评估服务单位。
2.2服务内容:对中央商务区停车楼及配套工程进行价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2.3供应期:合同有效期为30日,以固定总价方式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控制报价:3万元
2.4供应服务要求:申请人委派具有职业资格人员对中央商务区停车楼进行价值评估。
三、供应商须知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供应商询价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备注上被授权人的电话号码、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申请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及团队人员名单。
(4)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3报名方式:申请人报名时先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dszcwc@163.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回复相关信息。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邮箱。公告截止日前未递交报名资料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现场投标。
五、报价函级投标资料份数及密封要求
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5日 14时00分;
地点:青岛市龙江路25号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307会议室
注:报价函需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所报价格应为含税价格。
采购人: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龙江路25号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307会议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532-828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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